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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天以前,本人我從沒想過有一天自己會被當街搶劫。
而且是在光天化日的大白天,台北市區,甚至已經靠近捷運站。

今天早上九點多,我一如往常的出門,走在我兩年多來每天走的一條巷子,準備前往約十分鍾路程的捷運站搭車上班。

當我走到某個國小的後門時,一個黑衣男人騎著一輛黑色機車從我身邊經過,迅雷不及掩耳的搶走我提在手上的包包,加速揚長而去,前後不到五秒,歹徒已消失在我眼前,我就在每天走的路上,被搶劫了。

當下我整個人彷彿進入真空狀態,有幾秒鐘的時間,我呆站在原地,望著歹徒消失的方向,耳朵完全聽不到任何聲音。等我回過神來,看看四周,居然一個人也沒有,我突然覺得好害怕,身無分文,手機也隨著包包一起被搶走的我,只能拔腿狂奔回家,因為再過幾分鐘,跟我同住的室友就會出門,我就會流落街頭(因為鑰匙也被搶了)。

室友幫我開了門,回到家的我如驚弓之鳥,喘不過氣連話都說不完整。

第一件事,我打電話給已經出門上班的另一位室友,告訴她回家千萬不要再走那條我被搶劫的巷子,因為我知道她每天都走這條巷子回家。

因為實在太驚嚇,我先打電話給大王,跟他說我被搶了,然後大哭十幾分鐘;大王知道我沒有受傷,安慰我說財去人安樂,人沒事就好,然後他叫我去警察局報案。

我先打電話去公司請假,然後馬不停蹄的打電話掛失金融卡,信用卡,SIM卡,身份証等,列出一張失物清單,現金部份損失約三千多塊。

遺失証件和金融卡等很麻煩,申請補發通通都要錢,更麻煩的是手機,上百筆的通訊錄付之一鉅,暫時得當個沒有手機的人。

接下來的整個早上,我都處於驚嚇過後的呆滯中;腦子裡不斷的回想起自己被搶劫的那一幕,我家樓上的住戶還是持續的在進行敲敲打打兼鑽洞的裝潢工程,吵雜的環境加上受驚,我終於不支睡著了。

醒來之後,我勉強打起精神去警察局報案。我先走去一間我唯一知道的警察局,但他們說我被搶的地點不屬於他們的管區,便派一位警察開警車載我到案發地點並找該地的管區警員來。於是托搶匪的福,林北生平第一次坐警車,第一次跟著警察去調監視器錄影帶,第一次進警察局做筆錄蓋手印,還第一次跟一桌子警察圍桌吃飯(警察局副局長非要我一起吃飯不可,我也不懂為什麼)。

很認真的寫到這裡,其實距離我被劫財的那天已經過了兩個禮拜了(由此可知林北真的很懶兼很會拖戲),所以驚嚇感其實已經消退了,也已經正經不起來了,那以下乾脆來搞笑好了。

話說,被劫財的那一天,有一個警察騎警察摩拖車載我去調監視器錄影帶,啊林北以經很久沒有坐過摩拖車了,跟警察大叔又不熟,我整個人坐在後座手腳都不知道往哪擺,想說林北一個黃花大閨女抱著警察的腰好像也不太好意思,於是我便把兩手放在自己大腿上;誰知道在路上警察大叔突然給我來個緊急殺車,林北整個人往前衝,情急之下我的手去摸到警察大叔腰內肉上的警槍槍把手,啊又因為我很怕會掉下車去又很緊張(警察騎得超快的),竟然就活生生的把警槍給拔出來了!哦買尬,我大驚很怕警察要告我襲警奪槍,趕忙輕輕的把槍插回去,真是嚇死我惹,早上被搶匪嚇,現在自己嚇自己,這也太砍砢了吧~~

好了,文章寫到這裡也該給一些有意義的東西了(是說還有人在看嗎?)
就是,我要公佈林北被搶劫的地點-台北市中山區五常街的巷子裡,就在五常國中的後門靠近民權東路-如果你在這附近出没,請多加留意小心四周環境,尤其是單身女性背包包的,因為歹徒截至目前為止還沒有落網,而且警察說這種歹徒會再犯案的機率幾乎是百分之百!

還有,管區警察親口跟我說,中山區的確是治安不太好,幹!這種話從警察嘴裡說出來真是讓老百姓無言,林北繳的稅到底都拿去幹什麼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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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兔女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